签订旅游合同十项注意-亿路畅游厦门旅游包车公司转自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文明旅游维权手册

2019-08-18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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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因此,游客参加旅游团队活动要签订合同,并注意以下十项提示:


一、旅游合同要签订。

因为旅游具有先付款、后消费的特点,旅游合同自然就成了旅游者的“护身符"。旅游消费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法规要了解。

合同签订前,旅游者可自行了解《旅游法》《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法律术语,做到对于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心中有数。


三、企业资质要合法。

签订合同时,一 定要查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掌握其资质、信誉等情况,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


四、合同文本要规范。

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订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游者可以查看合同文本是否为示范文本,或参考示范文本审核旅行社合同是否规范,有无“霸王条款”等不公平内容。


五、合同内容要完整。

《旅游法》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包含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六、接待标准要明确。

合同内应明确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的详细情况,明确游览费点数量和时间,明确购物次数和在每个购物点逗留的时间,明确住宿旅馆的标准,不接受“准星级、“同级” 等模糊表述。


七、协议议条款要补充。

旅游合同内一般会留有空白条款让双方约定协商一致的事项,旅游者参团时有特殊要求 ,或旅行社提出特别承诺事项,经双方确认后应写入合同补充条款,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八、旅游价格要透明。

弄清旅游价格,拒绝二次收费。旅游价格是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总和,包括交通运输、用餐、住宿、游览、导游服务和旅游意外保险等项目费用。此外旅行社还应提供经双方协商一致安排的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列表和收费标准。


九、违约责任要分清。

旅游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行社和旅游者各自的违约责任、同时约定违约方要承担的责任,赔偿方式十、争议解决要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


十、争议解决要约定。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可先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厦门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宣)】